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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監視器看到病人接受高壓氧治療的狀況
坐輪椅 推床 椅子皆可 睡覺 閱讀 都可
病人進艙須知
一.病人須經本科醫師檢查,排除入艙禁忌症後,才可進艙治療。有上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竇炎、鼻息肉等不宜入艙治療。
二.請按時預約時間準時進艙治療,過時不候。
三.嚴禁將火種(打火機、火柴、發火玩具、電動玩具、收錄音機等),易燃(如汽油、酒精、萬金油、白花油等),易爆(如鞭炮,保溫杯等)物品帶進艙內,以防艙內起火爆炸。不得穿著尼龍等化學纖維衣物進艙,以防靜電火花發生火災。
四.勿帶手錶、鋼筆及其他與治療無關節雜物進艙,以防損壞。
五.進艙前必須更換專用拖鞋和全棉質衣服,並排空大小便。
六.治療其間不宜食用豆製品,蔥蒜等易産氣食物,以保持艙內空氣潔淨,無不良氣味。
七.必須服從醫務人員的指導,保持艙內安靜、衛生,不准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
八.艙內嚴禁吸煙,進艙前2小時不要抽煙,否則會影響治療療效。
九.艙內各種儀器設備,不得隨意轉動,以防發生意外。
十.高壓氧治療期間,如有感冒、發熱、頭昏、頭痛和其他不適時,應主動向醫師或技術員告知,以便及時處理或暫停治療。
十一.吸氧期間若出現頭昏、出汗、噁心,面部緊張感或抽搐等不適,應主動摘除面罩,並立即報告陪艙、操艙人員,以便及時處理。
十二.加壓時由於氣壓升高,雙耳會出現脹痛,必須不斷作吞咽動作(如吞唾液或嚼糖果)和捏鼻鼓氣(即用大拇指與食指捏住鼻孔,緊閉嘴巴,用力鼓氣,此時兩耳可聽到聲音,兩耳脹痛即可緩解),如疼痛難忍,應報告操艙人員,以便及時處理。
十三.減壓時嚴禁屏氣,以防肺氣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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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壓氧治療的疾病已涉及到急救醫學、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神經科、五官科、骨科、整形科、皮膚科、腫瘤科、傳染病科、職業病及老年病等學科,並向復健、潛水、航空、保健、高原醫學及運動醫學方面發展。據文獻報導,應用高壓氧治療的疾病已達122種。對於其中的一部分疾病已取得療效,成為臨床的搶救治療手段之一。但對於大部分疾病來說,高壓氧還只是一種輔助性的治療方法。
[I]. 一類 以高壓氧為首選的治療方法,臨床療效顯著。
2. 急性減壓病。
3. 急性氣栓症。
4. 窒息(煙霧吸入、溺水、自縊、麻醉意外等)。
5. 氣性壞疽。
6. 顱腦外傷及傷後腦功能障礙(腦挫裂傷、顱腦內血腫清除術後、腦震盪等)。
7. 有害氣體(硫化氫、液化石油氣、光氣、氨氣、汽油氣、氰化物)等化學物質中毒。
8. 急性眼底供血障礙。
9. 急性腦水腫。
10. 慢性牙周炎。
[II]. 二類 高壓氧作為綜合治療措施之一,可起協同作用而能提高治療效果。
1. 離斷肢體(包括指、趾)再植術後。
2. 皮膚(包括皮瓣)移植術後。
3. 腦缺血性疾病。
4. 心肺復蘇後腦功能障礙。
5. 藥物中毒(伴有腦水腫、肺水腫、低血氧症時)。
6. 重度神經症。
7. 偏頭痛。
8. 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
9. 周圍神經炎。
10. 高山病(含高原適應不全症)。
11. 放射性骨壞死。
12. 放射性軟組織損傷。
13. 無菌性骨壞死。
14. 骨髓炎。
15. 骨折愈合不良(延遲愈合和不愈合)。
16. 眼底出血(非活動期)。
17. 突發性耳聾。
18. 耳性眩暈綜合徵(Meniere's syndrome)。
19. 周圍血管疾病(脈管炎、雷諾病、閉塞性動脈硬化症)。
20. 慢性皮膚潰瘍,燒傷等
[III]. 三類 高壓氧治療有一定的療效,尚需進一步探索。
1. 腦溢血病灶請除術後。
2. 腦膜炎(急性化膿性腦膜炎、結核性腦膜炎、病毒性腦膜炎)。
3. 腦膿腫。
4. 反應性精神病。
5. 肝壞死。
6. 肝炎(病毒性、中毒性)。
7. 早期視神經萎縮。
8. 青光眼。
9. 中毒性耳聾。
10. 惡性腫瘤輔助治療(作為放療或化療的輔助或增敏條件)。
11. 衰老。
12. 糖尿病。
13.手術時輔助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