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計畫開放陸資以「捐助」名義進入台灣,設立非營利的財團法人醫院,同時不得具有獨佔、寡佔與壟斷性地位,當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時,主管機關可以禁止投資,包含增資;另外,自由經濟示範區內發展國際醫療,衛福部評估不會造成醫療階級化。
國發會昨(七)日於立法院提出服貿對醫療業評估報告,指出台灣醫療水準高出大陸甚多,對於對岸具有極高吸引力,雖然服貿同意中資捐助設立非營利的醫療財團法然醫院,但不得具有壟斷性地位;服貿協定也未開放中國從業人員考取台灣證照,一般勞工不得進入台灣,僅管理人員與投資者能夠來台。
自由經濟世貿區開放國際醫療服務,分成兩階段推動,衛福部已在台北松山、桃園、台中清泉崗、小港等國際機場,設立國際醫療服務中心,提供就醫諮詢與聯繫醫院等服務,示範區特別條例通過後,將吸引國外先進機構來台,設立健康產業園區帶動觀光醫療產業發展,有助於提升我國醫療產業發展。
衛福部強調,國際醫療不得為健保特約機構,區內僅能執行醫美、健檢、重症醫療、與非緊急手術治療等,服務對象以外國人為主,國人也可以自費方式前往;是否導致階級化,衛福部提出駁斥,差異化服務原本就存在於一般醫療服務,如病房差額、自費特材等,並未影響現有醫療價值,只是提供多元醫療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