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詢問

請問連續處方箋領藥日期至2/16(初五),是否可以延後拿? | 問題詢問

:::

常見問題

發問
2021/2/6 下午 11:39:59

您好,我的連續處方箋第二次領藥日期為2/6-2/16,因下週一、二無法前往領藥,日期又橫跨過年(領藥日期至初五為止),請問是否可以延後領藥??過年期間有提供領藥服務嗎??謝謝您!

回答
2021/2/8 上午 10:11:13

賴小姐您好
1.過年期間初四及初五可以至現場批價領藥
2.若您來領藥的日期為2/17後也可以領,但只能到現場批價領藥,且須注意會影響第三次領藥的日期,建議勿延後過久領藥。

若仍有問題,建議打藥物諮詢專線
22052121-3154

提醒您

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無法提供醫療行為和取代醫師當面診斷,因疾病成因與個人體質、性別、年齡、家族病史和環境均有關,若有身體不適,仍建議儘速就醫。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您,祝您事事順心。
部分資訊(如門診號、價格、電話...等)無法即時更新,僅供參考。
備註:非健康問題諮詢本院有權力移除留言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