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掛號(初診)
專長
(1)牙周病治療 (2)牙周再生治療 (3)牙周整形美容治療 (4)人工植牙相關治療。
牙周病如經早期專業治療及病人努力配合(包含良好自我口腔衛生控制及定期回診追蹤),多數都可獲得控制。若有無法保留之狀況則建議拔除,並與贗復科醫師配合後續重建治療,以恢復適當咀嚼功能。
掛號說明
- 未滿 18 歲者,建議改掛兒科相關診。
- 未有身分證之新生兒,請以現場或人工掛號。
- 教學診是以教學為主,會有住院醫師或實習醫學生在旁學習看診;因為教學診,敬請看診病人須為本人親自看診。
- 6 - 10 號為初診保留號。
- 網路初診預約未就診,在兩個月內若需掛號請由複診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