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報
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
院檢字第1100009114號
正本:一、二級單位
主旨:提供新冠病毒(COVID-19 virus)感染患者檢體送檢至檢驗醫學部之包裝與傳送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為確保新冠病毒(COVID-19 virus)感染患者檢體包裝與傳送安全以降低感染之風險,新增檢體包裝與傳送注意事項如附件,請各單位依照附件說明進行檢體之包裝與運送。
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微生物組:林秀姍,分機號碼1202-30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