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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冠肺炎口服抗病毒藥,誰適合服用?
近來我國新冠肺炎疫情延燒,有許多民眾紛紛詢問:除了施打疫苗外,是否可以服用口服抗病毒藥品作為預防藥品?適用條件有哪些?怎麼服用?使用藥品之前需告知醫療人員什麼?忘記服用怎麼辦?諸多的疑惑,就讓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為您進一步說明! 口服抗病毒藥品不可作為預防藥品
我國目前通過食藥署核准專案輸入(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以下簡稱EUA)使用於治療COVID-19之口服抗病毒藥品有兩款,即「Paxlovid」及「Molnupiravir」。根據目前EUA核准適用條件,此兩款藥品並未被核准用於 COVID-19 的暴露前或暴露後的預防治療,而是用於治療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感染且有重症危險因子之高風險病人,可降低病人轉為重症需住院的風險。此兩款藥品皆需由醫師評估,並綜合判斷確認病人是否有用藥需求才可使用。兩種口服抗病毒藥品,適用條件不同
比較兩種口服抗病毒藥品,Paxlovid適用條件為年齡12歲以上、體重40公斤以上、發病5天內,且無使用氧氣之重症高風險因子的輕中症確診病人;而Molnupiravir適用條件為18歲以上、發病5天內、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品、且無使用氧氣之重症高風險因子的輕中症確診病人。食藥署提醒,Paxlovid藥品的開立及領用流程,可選擇前往存放藥品的醫院就診,或經由醫師遠距診療或初次評估後,聯繫核心藥局或存放藥品的醫院以處方箋領藥;而Molnupiravir 目前並無釋出處方箋的領取方式,須由開立處方箋院所向存放藥品的醫院領取後,將藥品提供予病人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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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冠肺炎口服抗病毒藥,服用前、後要注意!
當民眾確診後,病況為輕度至中度,且經過醫師診療評估可服用新冠肺炎口服抗病毒藥物時,食藥署提醒,有幾件事必須事先主動與醫師討論,包括:過去的過敏症、是否有懷孕可能、是否正在餵哺母乳或計畫餵哺母乳,更重要的是,是否正在服用短期或長期藥品?根據研究發現,Paxlovid與心律不整、高血脂、高血壓、鎮靜安眠、痛風…等藥品有交互作用,因此,若民眾正在服用此類藥品,應與醫師討論,是否需要調整用藥或是調整使用時間,藉以減少藥品之間的交互作用。 瞭解服用方式與可能副作用
此兩款藥品的用法用量皆為一日2次,共5天療程,須整顆吞服,不得咀嚼、分開或壓碎。在不良反應方面,Paxlovid在臨床研究中發現有味覺障礙、腹瀉、高血壓和肌肉痛;Molnupiravir則是觀察到腹瀉、噁心、暈眩等。然而,上述皆屬較輕微症狀,民眾服用時無需太過緊張,若服用後發生嚴重不適情況,應立即停藥並儘速就醫。 忘記服用別慌張,補服必須算時間
若您忘記服用Paxlovid,在應服藥後的8小時內可儘快補服;若您是忘記服用Molnupiravir,在應服藥後的10小時內可儘快補服。若已超過上述時間,則按照常規服用下一劑即可,不需為補足劑量而服用雙倍劑量藥品。食藥署叮嚀,民眾務必依照醫囑服用藥品,若未正常使用將影響預期治療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口服抗病毒藥不能透過網路銷售,民眾需特別注意,避免受騙。
資料來源: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8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