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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
院檢字第1140007734號
主旨:檢驗醫學部代謝體微量元素組自即日起異動委外項目乙醇檢驗時效,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委託院所臺中榮民總醫院異動乙醇(檢驗方法:HS-GC-FID)檢驗時效,故配合異動原時效8個工作天為15個工作天。
二、檢驗項目乙醇院內開立路徑為CM-T501有機溶劑檢驗單,項目代碼10807-L2。檢驗項目資訊詳如附件。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代謝體微量元素組小組長:蔡睿庭(分機:18011)。
四、附件:乙醇網頁內容